日前,洛阳市发布第1号总林长令,要求加快推行林长制,做好当前重点工作,持续提升林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全面推行林长制,是生态文明建设的一项重大制度创新。市委市政府近日印发的《洛阳市全面推行林长制实施方案》提出,在全市森林资源(包含林地、湿地、草地等资源)责任区域,全面推行林长制,明确各级党政领导干部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构建党政同责、属地负责、部门协同、源头治理、全域覆盖的长效机制,促进乡村振兴,加快生态强市和美丽洛阳建设,为建强副中心、形成增长极提供生态保障。
第1号总林长令指出,各级党委政府要加快制定全面推行林长制实施方案,按要求建立林长责任体系、组织体系、目标体系、保障体系。各级林长要认真履行森林资源保护发展责任,积极开展巡林,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重点加强森林资源监管,严禁违法占用林地,禁止毁林毁湿开垦,严厉打击各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加强自然保护地管理,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加强林草有害生物防控,提升林业灾害防控和预警处置能力。
冬春季是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的关键期。第1号总林长令要求,各县区把国土绿化纳入林长督导范围,充分挖掘适宜造林绿化的空间,把优化结构、提升质量、确保成效贯穿于科学绿化全过程,重点开展沿黄绿化、荒山困难地造林、廊道绿化巩固提升、乡村绿化美化、国储林建设、森林质量提升等行动,确保4月底前全面完成人工造林、封山育林任务,8月底前完成飞播造林任务。
就扎实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第1号总林长令强调,各级林长要严格落实森林防火责任,主动深入所分包的责任区域开展安全隐患整治,压实各方责任,形成群防群治工作格局;要积极构建“林长+护林员”管护机制,统一整合护林员队伍,明确护林员巡林范围和职责,切实实行森林资源管护网络化全覆盖。
关于高质量发展特色产业,第1号总林长令指出,各县区要充分发挥本地林业资源优势,大力发展洛阳牡丹、优质林果和森林康养等绿色富民产业,积极推进生态产业化和产业生态化,打通绿水青山向金山银山的转换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