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市场主体年报报送工作已经开始。1月14日,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为做好疫情防控形势下的网上年报指导工作,包括各级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在内的相关部门均设有服务咨询电话。
年报公示制度是市场主体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向市场监管部门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的有效方式。未按时报送年报的市场主体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记于市场主体名下,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并面临信用约束和联合惩戒。比如在银行贷款、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等工作中依法予以限制或者禁入。
如果企业在“经营异常名录”中满3年,仍没有履行信息公示义务,该企业将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也就是俗称的“黑名单”。企业被列入“黑名单”后果将非常严重,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3年内不得担任其他公司的董事、监事、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
凡2021年12月31日前在各级登记机关登记注册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等都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报送2021年年报。
此次年报报送起止时间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2021年度年报报送时间为2022年3月1日—6月30日)。
年报内容主要包括企业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企业开业、歇业、清算等存续状态信息;企业网站以及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的名称、网址等信息;企业从业人数、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对外提供保证担保、所有者权益合计、营业总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纳税总额信息等。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每年都会按照一定比例抽取一定数量的市场主体作为公示信息检查对象,检查公示信息真实性,发现存在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将依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市场主体报送年报和公示信息不收取任何费用,也不会用短信链接的方式进行操作。如果市场主体在年报期间收到诸如要求输入银行卡号或者验证码的信息,请一定提高警惕,在第一时间拨打12315核实,以免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