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开封市审计局深度融合服务和督促,积极转变审计整改模式,构建整改长效机制,全力推动审计整改,审计整改成效显著。
构建审计整改常态化机制。在持续推行“三重交办”的基础上,探索建立向市委审计委员会、市政府主管领导报告,向被审计单位的行业主管部门,纪检监察或组织部门通报被审计单位整改情况的“双报告双通报”制度,健全完善审督联动、督促检查、问责追责等制度,将审计整改情况纳入被审计单位年度考核内容,作为被审计单位领导班子工作实绩考核、职务任免、奖惩重要依据。
落实被审计单位主体责任。充分发挥审计整改联席会作用,实行分类清单化管理,将审计查出问题分为立行立改、按期整改和分阶段整改3大类,针对不同类型提出整改要求,建立分类编号、跟踪督促、情况反馈、整改销号的闭环管理工作机制,认真审核审计整改措施的科学性、真实性、完整性,对未整改到位或虚假整改的,通过下发通报、整改督办函和约谈主要负责人等方法,推动动态销号。同时,对于审计查出重点问题、普遍问题,提早介入对接指导,积极开展服务,确保整改实效。
推动问题整改建章见效。注重科学分析研判审计问题,深入剖析问题产生的原因,积极提出针对性强、可具体操作的审计建议,一体推进揭示问题、规范管理、促进改革。截至目前,促进市、县及相关部门修改完善了《开封市“外贸贷”资金池管理办法(试行)》《开封市对外开放和商贸流通高质量发展考核办法》《开封市市级文物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32条制度。共督促问题整改销号191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