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发改委坚持把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作为优化营商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的重要举措,对标信用监测指标,聚焦重点领域,加大数据收集共享,强化信用过程监管,深化信用应用,为我市高质量发展提供信用保障。”3月9日,市发改委负责人说。
加大数据归集共享。建立数据归集联络机制,明确归集共享范围、标准、频次,鲁山县、舞钢市、新华区等县(市、区)建成本级信用平台,与市级平台互联互通。坚持“双公示”信息周提醒、月通报制度,去年归集“双公示”数据8.6万条,信息合格率100%。目前,全市公共信用信息数据归集覆盖40个部门,归集数据包含医保、公积金等22个大类,去年新入库信息1.4亿余条。
强化信用过程监管。事前监管环节,制定发布了适用信用承诺制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已覆盖23个市直部门共86个领域,合计268条。事中监管环节,加大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协同共治,在公共资源交易等24个领域实现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全覆盖。事后监管环节,将全省一体化联合奖惩接口嵌入市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和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实现了“逢报必查、逢办必查”的自动发起、处置、反馈的联合奖惩闭环。
扩大信用应用场景。指导各市直单位结合市场和民生需求,开展“信用+旅游”“信用+法律服务”等应用场景建设,创新“信易+”应用产品类型,围绕“游”“行”“交易”等15个民生领域,分别出台了“信易+”实施方案,编制信用服务产品使用指南,增强了群众信用获得感,让守信主体享受更多便利与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