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高度重视,认真落实。高度重视“散乱污”企业防反弹工作,召开散乱污企业3月份排查整治会议,传达上级有关精神,各村按照排查台账要求,组织人员再摸排、再整治,严防“散乱污”企业反弹。
二是严格标准,重点突出。通过微信群转发、张贴标语、悬挂宣传条幅等方式,广泛宣传相关措施,并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充分发动群众广泛参与,同时,协调环保、国土、派出所、供电等职能部门,按照“关闭取缔、搬迁整合、提标改造”的要求,对发现的“散乱污”企业进行依法取缔。
三是强化督导,防止反弹。将“散乱污”企业防反弹工作作为日常督导工作的重要内容,对摸排出来的“散乱污”企业、作坊,严格按照整治方案有关标准和要求,当场出具整改通知书,做到发现一起、整治一起,并对整治企业定期巡查,确保整治到位,对瞒报、漏报、逾期整治不到位的责任人和单位进行严格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