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司法厅关于做好公证机构、公证员考核备案工作的通知要求,进一步提升公证质量与公信力,满足人民群众新期待,3月1日,市司法局召开会议,对鹤城公证处2021年度工作进行考核。鹤城公证处全体人员参加了会议。
按照考核程序,鹤城公证处负责人郭鹏飞对本机构2021年度工作进行了汇报,其他公证人员结合自身实际进行了总结发言,与会人员对鹤城公证处和公证人员年度工作情况进行了评议。
考核组对鹤城公证处2021年度工作进行了点评,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了要求。一是持续加强学习。要创新学习形式,认真及时学习新颁布、修订的法律法规,学习党委政府的重要决策部署,学习公证管理规章和有关指导意见,不断提高业务能力。二是保证办证质量。公证质量是公证工作的生命线,是公证公信力的重要标志。要严格执行受理、登记、审批等办证程序,认真履行核实职责,定期开展卷宗评查,不断提高办证质量。三是提升服务水平。认真落实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最多跑一次改革事项和证明材料清单等制度,确保“全豫通办”、“跨省通办”事项正常办理。四是注重业务宣传。要切实增强宣传意识,广泛宣传公证法律法规、公证的证明和预防纠纷作用及典型公证案例,特别是要加强公证服务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群众关注的热点工作情况的宣传,提高公证知晓率和美誉度,树立公证行业新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