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们是轵城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二中队执法人员。这是我们的执法证件。从初步核查的情况看,您的行为已经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我们将依法对您予以行政处罚,请您配合……”这是1月15日发生在轵城镇沁园春天小区的一幕。
当日,轵城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工作人员对违法停放电动轿车占用消防通道的某市民开具了《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
同一天,北海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在一饭店检查时发现,该饭店工作人员因将餐桌餐椅堵塞安全通道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执法人员依据相关法律,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对其作出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向其送达了《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
这也是济源16个镇(街道)获独立行使首批下放的县级行政处罚权后,首次行使处罚权。
长期以来,乡镇(街道)承接了大量上级交办的繁重任务,在社会治理中责任和担子越来越重。与此同时,基层治理需要配套的权力、资源和能力有时却未能同步,出现“放下来、接不住、管不好”的问题。
向基层放权赋能,是提升基层治理能力的根本途径。近年来,济源立足高质量发展需求,在依法向基层放权赋能方面进行了大量有益的探索,并取得了实质性突破。2021年12月28日,济源举行放权赋能改革动员会议暨首批下放镇(街道)行政处罚权交接仪式。根据“中心下移、依法下放、权责一致”的原则,依法赋予11个镇政府60项行政处罚权,赋予5个街道办事处30项行政处罚权。
“以前,乡镇只有属地管理权而没有执法权,对于很多违法事,我们只能看不能管。全市放权赋能改革动员会召开之后,我们在发现违法现象和苗头时,能及时进行制止,并且在制止无效的情况下,我们也能够依法实施行政处罚。”轵城镇综合执法大队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基层要想真正“接得住”上级部门下放的权力,就要不断加强自身的力量。
北海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刘志强表示,下一步,他们将持续加强自身软件和硬件建设,不断提高执法能力,抓好抓实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确保行政处罚权“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有监督”。
“镇(街道)首例依法开展行政执法是济源贯彻落实省委‘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的一个缩影。下一步济源将紧紧围绕省委深化向基层放权赋能改革的系列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大向基层放权赋能的力度,全面加强和提升基层政权建设。”示范区党工委编办相关业务负责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