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洛阳市环委办获悉,我市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成效明显,目前秸秆综合利用率在96%以上,为大气污染防治提供了有力支撑。
秸秆在焚烧过程中,会产生大量二氧化碳、氮氧化物等颗粒物,对PM2.5的形成有较大贡献,会在短时间内造成空气质量急剧下降。所以,在大气污染防治过程中,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尤为重要。
市农业农村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在秸秆禁烧过程中,我市实行“人防+技防”,成效明显。我市已建立“全面覆盖、网格清晰、分级管理、层层负责、责任到人”的网格化属地管理体制和市、县、乡、村四级秸秆禁烧管理体系。目前,全市已累计安装“蓝天卫士”电子监控摄像头1853个,搭建制式监控平台140个、非制式监控平台26个,平均每万亩耕地安装摄像头近3个,具备全天候全覆盖实时监控能力。
“以用促禁”是禁烧工作的根本之策。市农业农村局上述负责人介绍,要达到秸秆全量化利用的目标,就要加大秸秆综合利用资金和技术的投入力度,出台还田、离田和转化利用的扶持政策,加强各类项目的实施和成熟技术的推广应用。
记者日前在嵩县采访时了解到,该县耕地面积有47万亩,常年农作物种植面积在70万亩以上,年产秸秆40.5万吨。该县按照就近就地的原则,建立起划片收储、集中转运、规模利用的秸秆收储利用体系,在每个乡镇按照覆盖范围设置中小型秸秆收储点,配备秸秆粉碎、打捆、压块等机械设备,在“三夏”“三秋”重点时期,开展秸秆收集、加工、储存、运输,对秸秆进行综合利用。如今,秸秆综合利用在嵩县正逐步形成循环产业链条,原本废弃的秸秆变成了农户增收的“黄金秆”、保护生态环境的“绿色秆”,助推了产业与生态的协调发展。
嵩县的先进经验,是我市在秸秆综合利用方面的一个缩影。据介绍,我市每年农作物秸秆量约为430万吨。长期以来,我市科学选择适宜本地自然条件、经济发展水平的秸秆处理方式,加强成熟利用技术的推广应用,加强秸秆收储体系建设,最大限度消除焚烧隐患,实现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目前,我市初步形成了以肥料化、饲料化为主,基料化利用稳步推进,能源化利用示范推广的秸秆综合利用格局,秸秆直接还田率达66.4%,市场化规模利用率超过30%,秸秆综合利用率在96%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