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月19日从洛阳市发改委获悉,我市6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洛阳市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的通知》(简称《通知》),进一步完善我市价格补贴联动机制,有效缓解物价上涨对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影响。
我市价格补贴联动机制的保障范围:
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等。
临时补贴启动和中止条件:
若满足以下任一条件即启动价格补贴联动机制: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单月同比涨幅达到3.5%;CPI中食品价格单月同比涨幅达到6%。
反之,以上条件均不满足时,即可中止价格补贴联动机制。
价格临时补贴实行“按月测算、按月发放”,在相关价格指数发布当月足额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补贴标准=城乡低保标准×城镇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SCPI)同比涨幅,并以元为单位四舍五入取整。其中,城市保障对象补贴标准按照城市低保标准计算,农村保障对象按照农村低保标准计算。
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介绍,《通知》旨在强化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常态化调整,并与价格补贴联动机制政策衔接,有效缓解物价上涨对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影响,坚决兜住兜牢基本民生保障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