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3日,记者从市农业农村局了解到,农村人居环境集中整治行动开展以来,我市创新统筹实施四项措施,推动各项工作高质高效开展,落地见效。截至目前,全市累计创建“五美庭院”31万余户,整治私搭乱建17660处,整治规范乡镇集贸市场574个,清理残垣断壁和空心院26290处,我市农村人居环境集中整治取得阶段性成效。
强化标准指引,着力解决“干什么”问题。我市围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突出短板,制定具体标准,下发《商丘市农村人居环境集中整治行动工作标准(暂行)》。明确工作要求和整改方向,指导各项工作有序开展。细化完善标准,区分乡镇政府所在地、村庄、农户庭院细化34条集中整治行动具体标准,组织村部学习培训,通过村头大喇叭广泛宣传解读,确保家喻户晓。开展全域整治。对全市197个乡镇(含涉农办事处)4570个行政村16320个自然村,进行拉网式排查,建立台账清单,做到不落一村一户,不留盲区死角。
强化示范带动,着力解决“怎么干”问题。我市坚持“以点带面、以面连线”,典型引路,示范带动,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整体提升。聚焦重点,集中整治。千村千面,我市通过选择一批有代表性的示范点,先行一步集中力量重点整治,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分阶段、有步骤地滚动推进。统筹专项,融合互促,创树了一批美丽宜居样板村镇和样板庭院。跟踪检查,督导推动。跟踪问效,每周通报、每月排名,对落后的县(市、区)进行约谈。成立了5个督导组,先后开展集中督导5次,下发通报46期,2名乡镇党委书记因工作开展不力被降职、4名村支部书记受到党政纪处分。
强化党建引领,着力解决“谁来干”问题。市、县、乡组建了工作专班,保证了基层开展工作有标可依、有章可循、步调一致、全面推进。强化党建引领。创新载体和方式,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和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发挥“头雁”效应,组织村党支部依托主题党日,引导党员干部各项工作走在前,做表率。探索将农村环境卫生“门前三包”等内容纳入村规民约,纳入文明创建和诚信评价体系,推行人居环境积分制,激发群众参与人居环境整治的积极性,推动形成农民群众自主决策、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良性工作机制和倾力参与、比学赶超、共治共享的氛围。
强化机制保障,确保整治行动“干得好”。坚持把该项工作作为重中之重,各县区、部门各负其责,打出政策组合拳,确保工作常态长效开展。加强资金保障,完善财政资金出、社会资本投、集体经济融、群众自己筹的多元保障机制,按照工作进度及时拨付专项整治资金和考核奖补资金。截至目前,全市已拨付各级财政资金2.56亿元。健全长效机制,建立“市抓推动、县乡抓落实”的工作推进机制,健全部门联动机制、考核奖惩机制和常态化、长效化保障机制。坚持一体提升,在开展集中整治行动的同时,全面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推动村庄环境由干净整洁向美丽宜居升级,从全面推开向整体提升迈进,确保实现乡村环境持续美、巩固成果不反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