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0日,商丘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发布了《关于有序恢复公共交通运营的通告》,决定自今日0时起,有序恢复我市公共交通运营。
该通告中提出,为方便群众生活,满足市民基本公共交通出行需求,将有序恢复公共交通线路。其中,自2022年1月21日0时起,恢复市域城际和城乡公共交通;自2022年1月21日0时起,恢复商丘市主城区除途经封控区、管控区以外的市内公共交通。
同时,商丘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还提出要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要严格落实测温、扫码、戴口罩等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按照规定对司乘人员开展健康管理,并对交通工具实施规范消毒。
20日晚,记者从商丘市公交公司获悉,通告下发后,该公司迅速安排市区内的公交线路车辆进行运营准备,将自21日起逐步恢复市区内公交车运营。
记者从商运集团了解到,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并未下发市域城际公交停运的通知,但商丘中心汽车站发往各县市的城际公交车却因各县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出台的停运规定而陆续停运。自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发布恢复公共交通运营的通知后,已经要求各县市城际线路负责人与当地疫情防控部门进行沟通,凡是允许城际公交恢复运营的,将尽快安排车辆与人员,并根据站内客流量逐步、适时恢复市域城际公交线路。
据悉,根据之前我市新冠疫情防控的严峻形势,商丘市交通运输局建议,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同意自2022年1月10日0时起,市城区公交车暂停营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