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1日,从新华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了解到,为进一步保障全区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切实做到严防严控,坚决阻断疫情扩散蔓延,该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下发指挥部令,进行有关要求。
即日起,新华区全区宾馆、饭店、酒店等餐饮服务提供者严禁提供堂食服务。夜市、早市、大排档暂停营业。
加强取餐和外卖管理,在餐饮服务单位门口设置取餐台,禁止外卖送餐人员和取餐人员进入经营场所,严格执行人与人之间“一米线”距离,严防人员聚集。
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确保经营环境卫生整洁和食品安全。
严格落实进口冷链食品采购有关要求,执行防控措施,禁止购买无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核酸检测证明、预防性消毒证明、“豫冷链”追溯码的进口冷链食品。
禁止采购经营野生动物及其制品。餐饮服务提供者必须严格落实禁止堂食等规定,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