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园林绿化中心1月7日发布消息,省住建厅日前通报了2021年度国家(省级)园林城市(县城)普查结果,我市顺利通过了普查,留住了“国家园林城市”这块金字招牌。
“国家园林城市”是对一座城市生态环境、生产和生活环境的综合评价,是国内重要的城市品牌之一。我市2010年被住建部命名为“国家园林城市”。按照《国家园林城市系列申报评审管理办法》规定,省住建厅、国家住建部每3年开展一次国家园林城市普查,对发现问题整改不合格者取消命名。
据了解,近年来,我市按照“生态建市”的城市发展理念,先后制定了《平顶山市城市绿化条例》等50多项涉及园林绿化法律法规及管理制度,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制度体系。三年来,我市园林绿化建设养护管理资金共投入7.5亿元,加大园林绿化建设力度,先后完成了西平郏路绿化、建设路西延景观绿化等绿化工程项目和奥林匹克体育主题公园、月亮湖公园、五棵松广场、湛南路西段花海大道、天源樱花公园等公园和游园绿地。截至2020年底,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面积3054.61公顷,覆盖率达41.62%;建成区绿地面积2786.64公顷,绿地率达37.97%;建成区公园面积1186.11公顷,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2.84平方米,建成区新增绿地面积473.72公顷。
2021年10月下旬,国家园林城市普查专家组莅临我市,按照《国家园林城市标准》和普查重点内容及要求,通过查阅资料、实地考核、民意测评、座谈交流等形式,对我市园林城市建设情况进行了全面普查并作出高度评价。根据所公布的名单,全省共有30个城市通过了2021年度国家(省级)园林城市(县城)普查,市城区及舞钢市、鲁山县、宝丰县均名列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