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7日,平顶山市民政局传来消息,我市去年共发放低保金2.88亿元,惠及11.1万名城乡困难群众。
据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去年我市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将城乡低保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月不低于590元、不低于377元,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不低于当地低保标准的1.3倍。全年为2.2万名特困人员发放特困救助供养金1.66亿元;实施临时救助6839人次,发放临时救助金844万元。
此外,去年我市为894名孤儿、598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发放基本生活保障金1611万元。全面完成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政策宣讲进村(居)”活动,实现全市村(社区)全覆盖。全市发放高龄津贴约7099万元,惠及全市9.8万名80岁以上老年人。全年共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6571万元(以上数据均不含汝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