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省政府第136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河南省储备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为深入学习贯彻《办法》,切实增强广大粮食干部职工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近日,区粮食技术服务中心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学习《办法》。中心全体人员及区属国有粮食企业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要求,要高度重视。结合工作实际,把学深学透《办法》作为2022年粮食普法宣传教育的一项重要工作;要落实管理责任,做好地方储备粮日常管理工作,积极发挥宏观调控作用,确保储备粮储得足、管得好、调得出、供得上。
会议强调,要强化监督检查,依据《办法》规定的职责,加强对承储企业规范管理,确保地方储备粮数量真实、质量完好、储存安全,符合国家标准,切实做到依法管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