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市妇联要求,为进一步提高确山县妇女权益保障工作的法治化水平,从源头上加大对妇女权益的保障力度,1月10日,确山县妇联组织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修订草案)》座谈会,县妇联、团县委、县委政法委、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司法局、县农业农村局等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
座谈会上,确山县妇联相关负责人首先宣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修订草案)》的相关条款,并请大家积极发言、各抒己见。与会人员围绕妇女权益保障工作,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围绕当前妇女参政议政、农村妇女土地分配、买卖婚姻、婚前检查、失独女性养老、家暴现象等问题多方面多角度发表了自己的看法。县委政法委相关负责人提出:农村妇女土地分配问题应按落户并生活来界定是否分配土地;检察院有关负责人提出:建议明确、细化妇女联合会的职权范围,以更好发挥各级妇女联合会的作用;人社局有关负责人提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成员中,妇女人数应不少于总数的三分之一;教育局有关负责人指出:建议男女双方在结婚登记前,必须进行医学检查或者相关健康体检。会上,各单位共提出相关意见建议17条。
最后,县妇联主要负责人指出:“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修订草案)》,今天参会的各单位都进行了认真的研究,大家提出的意见既切合实际,又精准可行;希望各职能部门都能积极作为、有效落实相关政策,县妇联会尽快梳理各方意见,积极做好上报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能切实保障妇女的合法权益,促进男女平等,充分发挥妇女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作用。在未来工作中,县妇联将继续做好妇女政治、人身、财产、文化、劳动、婚姻家庭等权益保障宣传及相关工作,使广大妇女群众遵法、学法、守法、用法,保护妇女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积极推动我县妇女权益保障工作迈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