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4日晚,辉县市山区拍石头乡气温零下3度,室外寒风凛冽,雪花飘飘,室内却温暖如春,暖意融融。81岁的秦三营高兴地说:“在敬老院比在家里暖和。”
秦三营家住在该乡牛骨湾村,两个儿子病故,女儿出嫁在外乡。担心老人冬天不好过,村干部帮他申请,免费住进了乡敬老院。这得益于辉县市“冬季集中供养100天活动”。
入冬以来,辉县市对生活困难的家庭进行核查,对受灾严重的无房户和达不到温暖过冬条件的困难群众,提供从2021年12月1日至3月10日的集中供养服务。市政府拨付100万元专项资金,筛选出12家乡镇敬老院、社会福利中心等养老机构作为集中供养点,可安置800名困难群众。
辉县市占城镇去年受“7·21”特大洪涝影响,全镇28个村庄有21个进水,6.78万亩耕地绝收5.9万亩,死亡畜禽27万头(只),河南省红十字基金会联合四川省红十字基金会为占城镇捐赠40万元的生活物资,以助受灾群众度过一个暖冬。
为进一步筑牢冬季保暖保供底线,确保群众温暖过冬,辉县市在前期设立2个洁净型煤临时应急生产点和供应点的基础上,增设至41个洁净型煤代销点,分布在全市“非禁煤区”12个乡镇,保障群众方便快捷用煤。
据了解,入冬以来,辉县市提前部署,多措并举,积极开展大走访及送温暖活动,保障受灾困难群众的生活,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无房群众安全过冬。重点对受灾群众、住房倒塌户、D级危房户、压煤塌陷区及鳏寡孤独、残疾等弱势群体生产生活情况进行摸底排查。党员干部纷纷走入困难家庭,了解他们防寒物资是否充足,并为他们送去棉衣、棉被等。
截至目前,辉县市共排查保障困难群众7960人,已发放救济资金315.042万元。对灾后需房屋重建群众,按照因地制宜、分类施策的原则,充分结合群众意愿确定了修缮加固、分散安置和集中安置三种方式,加快推进村民住房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辉县市委书记刘军伟表示:“全市各级部门要时刻把人民放在心上,把各项救助帮扶政策落实好,决不能让受灾群众在基本生活保障上出问题,决不让群众出现因灾返贫、致贫现象,确保受灾困难群众温暖过冬,用大家的辛苦指数换来群众幸福指数。”